阳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三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养殖散户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登记管理。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无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专业户、养殖散户,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