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暴雨灾害防御工作,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