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治理第六十二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开展一次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体检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修改的基础。市、区人民政府结合体检评估结果,完善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空间治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