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科协可以按照科协章程规定,发展符合条件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基层组织作为团体会员。

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基层组织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吸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组织作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