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