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期间,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应当通过线上办理、专窗服务等方式,集中统一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