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提前服务的原则,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办事节点、证照临期、风险预警等方面的提示服务。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