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应当会同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将涉及窨井盖安全管理的信息及时、准确上传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及时发现、快速派遣、办结反馈等功能,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智能预警。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