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