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周恩来童年读书旧址保护范围依法确定为:西至院落围墙,北、东至围墙外六米,南至漕运路。

建设控制地带依法确定为:西距保护范围线六十米,北距保护范围线六十米,东至勤政路,南至里运河。

风貌协调区确定为:东至利苑路,西至清河路,南至里运河,北至公园路。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