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效

纪念地管理局应当组织对纪念设施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将其列入保护名录。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