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纪念地管理局应当建立讲解员服务制度,组织编写规范的讲解词,配备专职讲解员和义务讲解员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旅游行业组织可以派遣持证导游提供讲解服务。导游在纪念地提供讲解服务时,应当遵守纪念地相关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