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康复第十二条有效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尚不能解决的困难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残疾筛查诊断、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