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残疾人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网络。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