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康复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和报告制度,加强相关信息采集、分析和动态监测。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并纳入统计部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