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第五章 发展促进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设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各类检验检测公共平台,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检验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业。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