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相关数字化监管平台开展信息的归集、分析和运用,建立检验检测全过程追溯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