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处理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检验检测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检验检测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