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在网络直播营销、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展示、引用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完整,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