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