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开展租赁房屋治安检查,对租赁房屋集中地区开展日常巡查,根据治安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及时通报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做好治安防范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租赁房屋治安检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