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和广场的建设、服务等活动。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