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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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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效

城市公园和广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规定,接受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单位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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