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城市园林绿地保护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城市园林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对死亡缺株的,适时补植;对发生病虫害的,及时防治;对城市园林绿化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