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实施城镇老旧街区改造,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街区特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促进商业服务业和消费层级的多样化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