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第十五条有效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方案等城市更新活动应当运用城市设计方法,明确对房屋、小区、社区、城区、城市等的更新设计要求,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