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节水管理第十五条有效非居民用水人应当根据用水计划制定节水目标和节水措施,建立用水记录、用水统计分析制度和管水制度。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