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规范归集和整理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书面意见、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等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