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第四章 内部审计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报党组织、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