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职权第十九条有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对象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