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 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供水依法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确定城市供水特许经营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