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