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第十三条有效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目录和分类管理。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制定统一的编制指南。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发布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动态更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动态更新。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