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监督与罚则第五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科研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技术项目组织管理、科学技术资金监督管理、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治理等制度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科研监督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