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在科研经费、科学技术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激发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潜能与活力。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