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