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第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本地产业布局,统筹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和完善科研攻关协调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数据要素共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