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数据领域理论研究、技术研发与合作等工作,为数据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