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市、区(市)具有相应核准、备案权限的部门申请核准或者告知备案信息,并按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