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三条有效科技行政部门应当推进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支持海洋创新药物研发,推动海洋药物关键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海洋生物资源研究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发展海洋生物新材料产业,推进海洋生物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功能制品等海洋生物制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