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第二章 基础测绘设施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设施,建立健全档案并指派单位或者专人保管。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和维护国家以及自治区设置的基础测绘设施;设区的市(地区)、县(区、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和维护本级设置的基础测绘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设施的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