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风貌的保护,维护婺源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