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保护规划应当以连线、成片方式对婺源传统风貌实施整体保护,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范围;

(二)保护名录的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

(三)县城的总体城市设计指引;

(四)乡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五)村落空间格局和建筑肌理的管控要求;

(六)人居环境的改善措施和防灾措施;

(七)其他应当纳入保护规划的内容。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