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