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安全警戒线范围内,经劝阻拒不撤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撤离,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