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12345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和其他参与诉求办理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诉求人服务态度恶劣粗暴;
(二)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诉求,且不说明正当理由;
(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个人隐私以及有关个人信息;
(五)非法干预、压制和打击报复诉求人,非法干扰诉求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