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诉求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12345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予以劝阻、教育和批评;必要时,由12345热线工作机构暂停其占用热线资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骚扰、侮辱、威胁12345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诉求办理工作人员;

(三)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12345热线资源,干扰正常运行;

(四)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12345热线诉求受理办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