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快递业条例/第四章 快递安全第二十三条有效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邮政快递行业监管部门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登记,并主动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确保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视频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30日。智能快件箱运营、使用企业为不同主体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在服务人员管理、快件寄递、注意事项通知、数据管理、快件安全、信息安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