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吸纳社会力量捐赠等渠道,拓宽室外公共体育设施资金来源。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或者捐赠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