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电力企业、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依法制止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